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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实施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0日 浏览量 :241

各有关学院及科研单位:

我校2016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学院(科研单位)在总结本单位2015年度实施该项目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审核和推荐等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结合学校和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需求,按照选派一流学生、到一流大学和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三个一流”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进一步拓宽派出渠道。各单位应和学校共同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支持学生利用学校和科研团队现有的项目合作渠道,做到在现有合作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荐和选派。

3、各单位应建立日常联系与跟踪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并解决问题。同时,重视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回校任教。要充分调动国内外导师对国外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注意事项

1、选派规模:

全国8,5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5,500人。

2、申请人条件:

基本条件:

u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u 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u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u 身心健康,对困难和压力具有承受能力;

u 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u 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u 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部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攻读博士学位: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本校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具有硕士学位);

联合培养博士:全日制在读博士(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硕博连读须已正式进入博士阶段;

3、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2016年1月18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所)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均请留备份,不再退回):

(1)《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一):表中内容如无可暂不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包括参与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内容不超3页A4纸);

(4)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暂缓);

(6)国外录取信或邀请函复印件(含意向接收信函,如无可暂缓);

(7)国外导师简历(内容不超3页A4纸,如无可暂缓)

各学院(所)对申请人进行汇总、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并填写“学院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二),发送至邮箱:2697596188@qq.com.。学生申请材料请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暂不排序)

2、2016年2月26日-3月6日,项目申请人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补交最终确定的录取信、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申请联合培养博士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合格人员名单及材料交其所属学院(所),请各学院(所)组织三位以上专家(专家应有海外访学经历),进行评审和排序,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三)。请各学院(所)在3月16日前,将评审结果以公文形式通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专家评审意见表”及相关材料交回。

4、2016年3月19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候选人员选派条件和对外联系结果进行评审和选拔,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公示。

5、2016年3月20日-4月5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接收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后提交留学基金委。

6、 2016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7、 2016年5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8、 2016年6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联 系 人:樊老师、卢老师 电话:85407080、85405392

办公地点:望江西区行政楼511房间

附件:1、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学院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专家评审意见表

4、2016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一

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单位

专业

在读年级(如属直博或硕博连读需注明)

在读年级(

学号

是否委托培养或定向生

申请人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Email:

指导老师(本科略)

外语水平

留学国家(地区)

留学学校

拟修专业

拟留学时间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共 月

申请类别

□联合培养博士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情况

是□ 否□

如是,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时间:

博士论文研究方向

研修计划的

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导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所)

审核推荐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如是本校职工)

(请注明申请人此次出国申请是否符合其岗位合同的要求)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学院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专业

在读年级

学号

指导教师

拟留学国别及学校

拟修专业

外语程度

是否已有录取信

拟留学期限(月)

所属重点学科或基地平台全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合培养

1

2

3

4

5

6

7

8

9

10

直接攻博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三 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申请人姓名: 博士所在年级及博士毕业时间:

国内所学专业/研究方向: 拟留学专业/研究方向:

拟留学国别、单位:

推选院校名称: 校内主管部门(盖章):

――――――――――――――――――――――以下由专家填写―――――――――――――――――――――――

校内评审专家组(三位或以上)信息

专家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所在院系

从事专业

对申请人学科专业的熟悉程度

□非常熟悉 □熟悉 □不太熟悉

□非常熟悉 □熟悉 □不太熟悉

□非常熟悉 □熟悉 □不太熟悉

审 核 项

1为“差”,5为“优”

(请在相应分值上打“√”)

1.申请人综合素质

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学习及科研工作兴趣和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等和发展潜力

1 2 3 4 5

2.拟留学专业

是否属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专业或者国家发展急需专业

1 2 3 4 5

是否为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

1 2 3 4 5

与国内所学专业的关联程度

1 2 3 4 5

与国外导师专业的关联程度

1 2 3 4 5

3.拟留学单位

在国际上的综合水平、在拟留学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

1 2 3 4 5

能否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条件

1 2 3 4 5

4.国外导师

学术地位,是否属本学科前沿水平及学术活跃程度

1 2 3 4 5

科研实力,在研课题情况,相关科研工作经历

1 2 3 4 5

国内外导师的学术联系及合作程度,如共同课题、研究项目的开展情况

1 2 3 4 5

5.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拟留学专业国内外发展水平的差异程度

1 2 3 4 5

学习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1 2 3 4 5

6.申请人性格、身心健康情况

社会交往能力/个人性格

1 2 3 4 5

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程度

1 2 3 4 5

综合意见:

1.请评审组长填写专家组综合意见(应包括对申请人素质,拟留学专业、单位、导师及留学必要性等的综合评价):

2.结论:优先推荐□ 一般推荐□ 不推荐□

专家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学院(盖章)

注:该表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附件四

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表

单位

姓名

电话

吴玉章学院

杨皓岚

85408232

经济学院

袁昌菊

85418561

法学院

黄俊

85990951

文学与新闻学院

李果

85412910

外国语学院

胡刚

85410325

历史文化学院

姜莉

85412312/85415036

数学学院

曹清华

8547171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吴海英

85410030

化学学院

马晓爽

85412290

生命科学学院

陈慧

85412704

电子信息学院

何惠

85463875

材料学院

邓英娟

85416050

制造学院

刁欧

85403689

电气信息学院

张瑾

85405623

计算机学院

陈宇

85468665

建筑与环境学院

高倩

85407049

水利水电学院

骆红

85405611

化学工程学院

杨谨瑗

85463870

轻纺与食品学院

李洁

85405840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广玲

85461779

华西基法学院

郑丰静

85501242

华西临床医学院

贾雪、程春燕

85422220

华西口腔医学院

肖丽英

85501438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张晓玲

85501599

华西药学院

张榕

85503407

公共管理学院

吴敏、吴菁

85410387

工商管理学院

张莉

85412709

艺术学院

王涛

18684042186

高分子研究所

王勤

85405417

生物材料中心

易强英

13881840237

生物治疗国重

吴扬

18583912186

分析测试中心

左奕

85418178

空天学院

马丽娜

8540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