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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使用“四川大学实验室与环保管理系统”才能领取本科教学实验营养保健费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9日 浏览量 :99

尊敬的各位老师

您好!

由于校设备处开始全面实施本科教学营养保健费网上申报,请按照以下步骤在该系统完成“实验室使用申请”,否则将无法领取2015年第3/4季度的本科教学实验营养保健费。

1、系统网址:/index.html

2、使用8位工号登陆,如您还没有注册,请点击注册(教师身份)

3、登陆成功后,选择菜单栏“人员管理”下的“实验室使用申请”

4、选择“实验室使用申请”

Image 1.png

5、点击“实验室名称”

6、在“大楼名称”中输入“望江东生命科学楼(A区)”或者“江安第一基础实验楼”,并输入实验课程所在的房间或者直接点击“查询”找到该房间。注:实验室负责人应为解丽芳老师

7、点击“保存”即可。

请各位老师认真配合校设备处的要求,在12月10日24:00前完成“实验室使用申请”的操作,否则将无法领取2015年第3/4季度的本科教学实验营养保健费。

生命科学学院

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