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推荐,结合捐赠方意愿,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评定,初步确定2021年格尔大学成长助学金获助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1 |
张俊辉 |
2017141241038 |
生物科学 |
2 |
杨轶凡 |
2018141241048 |
生物技术(基地班) |
3 |
金青春 |
2018141241071 |
生物科学 |
4 |
周游 |
2018141241102 |
生物科学 |
5 |
欧宏鑫 |
2018141241118 |
生物科学(基地班) |
6 |
何爽 |
2018141241163 |
生物技术 |
7 |
蔡钟瑶 |
2019141240038 |
生物科学 |
8 |
向婉蜻 |
2019141240059 |
生物科学 |
9 |
郑沁雨 |
2019141240180 |
生态学 |
10 |
周琳 |
2020141240023 |
生物科学类 |
11 |
李宁 |
2020141240094 |
生物科学类 |
公示时间:2021年4月30日-5月7日(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028-85412055。
要求:
1、请获助的同学于公示期结束之后,5月8日之前将个人一寸证件照片、获助感言(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对捐赠方感言等内容)发送至924897824@qq.com,便于后期项目汇报册的制作以及奖助学金的发放。
2、最后获助的同学还需撰写一份【获助后一年内的成长报告】,成长报告需包括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这一年个人各方面的成长情况以及收获(可以从学业、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对捐赠方感言等方面展开),并于【2022年3月10日】之前发送至924897824@qq.com,对于后续不按时提交成长报告的学生,捐赠方、学校基金会、学院有权追回发放的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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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